| 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 |
| 添加时间:2016/1/17 17:11:55 浏览次数: |
本报讯 (记者温小娟)1月12日,记者从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获悉,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上升势头,我省将出台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
近年来,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上升,目前已有近2000万辆,仅郑州就有300万辆。在带来方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频繁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10起,造成44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94.3万元。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分析了诱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泛滥、车辆未设电气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车身采用可燃材料以及在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区域乱停放、乱充电等。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我省将制定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标准,严格产品源头管控;推进公共车棚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检查巡查制度,广泛组织开展宣传,全面加强治理。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指出,各地政府应制定居民住宅区公共车棚规划,新建小区应按每户不少于一个充电车位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公共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应充分利用闲置区域、绿化地块或地下空间,在2016年4月1日前全部建成公共车棚;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应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选址,组织相邻多个住宅区共同建设、统一管理,在2016年6月份前全部建成公共车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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